知名歌手電影院“盜攝”行為引爭議 文明觀影應成為共識
春節期間,多部電影火熱上映,《熱辣滾燙》《飛馳人生2》《第二十條》等影片貢獻超80億元的票房,刷新了中國影史春節檔的票房紀錄。電影在熱映的同時,也出現一些紛爭。
近日,歌手薛之謙在社交媒體發文點評電影《飛馳人生2》,并在長文中插入多張自己拍攝的電影畫面。多位影評人和影迷反對薛之謙在社交媒體平臺分享電影截圖的行為,認為這屬于盜攝,有違社會公德。2月16日,央視新聞發起相關話題探討盜攝問題,引起熱議。
01 輿情趨勢 / BORYOU TECHNOLOGY
根據博約新媒體大數據輿情監測中心數據顯示,2月15日0時至2月24日0時全網共監測到相關輿情信息356779條。相關微博話題#薛之謙盜攝##看電影發朋友圈算盜攝嗎##法律上沒有盜攝這一說法##粉絲效仿薛之謙曬盜攝圖##盜攝元年#等話題接連登上熱搜,累計閱讀量超10億。從數據趨勢圖來看,該輿情從2月15日17時開始發酵,2月16日22時達到輿情高峰,此后輿情討論度逐步下降,輿情態勢趨于平緩。

輿情走勢圖
從關鍵詞云圖來看,本次事件討論熱度較高的關鍵詞主要為“薛之謙”“說法”“電影”“侵權”“法律”等。

關鍵詞云圖
02 輿情詳情 / BORYOU TECHNOLOGY
網民觀點
1、電影照片未做商業用途,從法律角度來看未侵權
微博網民“QD-Y”評論:一法律意義上沒有盜攝這一說,二拍幾張非主要劇情的照片和一段視頻,用于自己欣賞、評論、發朋友圈,不用于商業使用不屬于違法,你要從道德層面上譴責他沒問題,但你要說他犯法了那是不對的。
微博網民“Miss_Aileen”評論:首先我個人認為薛之謙這個行為談不上盜攝。另外,盜攝電影的標準是什么,這個是沒有嚴格界定的,需要行業去規范。作為普通觀眾,個人認為在電影院長時間拍攝用于盈利的,可以定義為盜攝。
抖音網民“鬧同學”評論:盜攝是錄制全片并且出售盈利吧。大家只要是觀影期間不用閃光燈一直拍好像影響不到任何人觀影吧。
2、文明觀影是基本要求,公眾人物應做好表率作用
微博網民“Kenny-designer”評論:盜攝口子不能開,如果每個人都說自己只是拍拍發朋友圈什么的,就會給那些非法盜版在電影院偷拍以可乘之機,公眾場合帶頭就會影響很多人。
微博網民“爽文狂熱愛好者”評論:其實太多人喜歡在觀影的時候拍下觸動自己或是關鍵劇情的畫面來分享與證明自己看過這部電影了,觀念里不覺得有什么錯,因為不守規矩的人太多。只不過普通觀眾不懂,明星最好還是做好表率比較好,不然粉絲紛紛效仿去攝屏分享。
3、呼吁文明觀影,將拒絕盜攝觀念形成共識
微博網民“Agent阿神”評論:這件事吵完了以后沒有任何變化?只能提倡宣傳“反對盜攝”,引導觀眾以“曬票根”“拍海報”等正確方式表達自己的感受。
微博網民“逝樹”評論:拒絕屏攝本就是對一種制度的“站隊”,保護電影版權,提升觀影環境…只有越來越多的人愿意承認屏攝是不對的,是不文明的,那這種氛圍就會影響更多人,讓舉起手機影響他人的手有所收斂。但同樣的,當越來越多人都覺得屏攝是正常的,當在電影院舉起手機不再有任何負擔的時候,那么這一定就是垮塌的開始。
媒體觀點
1、北京日報:拒絕屏攝應成為文明觀影共識
雖然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但相關部門、片方和電影院其實早就在旗幟鮮明地抵制屏攝。只要細心觀察就能發現,電影票背后印有“影院內嚴禁攝影、錄音、錄像”的文字,如果購買了電影票,意味著就得遵守這一約定。近幾年,國家版權局、央視電影頻道等陸續牽頭,發起過多次反對屏攝的倡議。
從道德層面看,屏攝和看電影時玩手機、大聲說話、踢前排座椅等行為一樣,都是不文明的觀影行為。屏攝時,手機屏幕發亮、閃光燈閃爍等,會影響其他觀眾觀影。
目前針對屏攝,缺乏權威準確的官方評價標準,有關部門、行業(尤其是影院)、媒體的科普也遠遠不夠,導致屏攝現象一直比較嚴重。此次屏攝事件引發熱議,或許說明,是時候應該采取行動做點什么了。當春節檔票房以80余億元再創新高時,文明觀影也應當成為更多觀眾的自覺與共識。
2、南方都市報:薛之謙陷盜攝爭議,最值得關注的是什么
盜攝這個詞如今的意思很寬泛,很多人使用起來不是很嚴謹。可以指一切在電影院針對影片的拍攝行為,平時看電影的時候,很多人習慣拍張照片發朋友圈,要說這也是盜攝,雖然聽起來有些上綱上線,可大致也不錯。不過,嚴格來說,盜攝特指盜錄電影的違法行為。法律對盜攝行為有著嚴格的界定,就在薛之謙的行為受到廣泛關注的時候,很多法律人士就在提示,盜攝行為有兩個重要構成要件,一是有商業目的,即盜攝是為了追求盈利;二是拍攝成果通常為視頻,換句話說,在電影院的私人拍照行為,用手機拍下靜態照片,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盜攝行為,行為不構成違法。
很多人之所以批判他,一個重要的出發點在于,他們認為這種做法可能導致劇透,對于還沒看電影的觀眾來說這顯然很不友好。但此指控是否成立,顯然要看他拍攝的內容,薛之謙所發布的那幾張照片,看不出什么劇情,說他劇透名不副實。
3、上游新聞:讓薛之謙尷尬的“盜攝風波”教會了大家什么?
歸根結底,影院不是一個可以隨意“打卡拍照”的地方。杜絕盜攝,尊重知識產權、尊重電影,是每一位觀影者應自覺恪守的底線。同時,這也應是文明觀影的題中之義,是每一位觀影者應該遵守的公德。在影院中,尤其是當燈光暗下來了之后,大家都需要保持安靜,并且避免其他光亮影響他人觀影,不管是拍攝屏幕,還是微信聊天、接打電話,都是一種不文明的觀影行為,不值得提倡。
沸沸揚揚的薛之謙“盜攝風波”,其實各方都不必過分上綱上線,由此引發的關于“盜攝”的討論,既是一次良好的普法機會,更是一次關于文明觀影禮儀的探討。這同時也說明大家越來越重視文明觀影禮儀。相信,文明觀影的理念會在爭論中越辯越明晰,這也是此次“盜攝風波”引發關注和討論的意義所在,而不是單純地打打口水仗爭個輸贏。同時,公眾也不必過度緊張,擔心“看電影發個朋友圈怎么就違法了”,在潛移默化中將文明觀影的理念貫徹到日常生活中去,才是對電影和電影人最大的尊重。
4、紅網:法律上沒有盜攝一說,但產權意識不可無
“盜攝”事件顯然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讓公眾再次正視了知識產權與隱私權,尊重他人的勞動成果和合法權益。從某種意義上,公眾不是質疑“盜攝”是否侵權,更多在于公眾人物是否具備知識產權意識和起到尊重他人權益的示范作用。正如有人評價,“他錯就錯在不明白自己的言行可能會帶偏一群人,他在做不好的引導”。
勞動創造是光榮的,更應值得尊重和推崇。“盜攝”一說在法律上沒有,但真實的版權意識、知識產權意識卻是存在的,法治文明建設需要每一個人扛好第一責任人職責,公眾人物更難辭其咎。市場經濟繁榮離不開法治軌道的健康運行,有序、和諧、安定、規范的法治社會建設,決定保護他人勞動創造是激發更多創新活力的前提條件。從這點出發,以“盜攝”事件為契機,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補好知識產權課同樣顯得勢在必行。
03 輿情總結 / BORYOU TECHNOLOGY
隨著電影行業的不斷發展,各方版權意識增強。然而,當前不少電影主流宣傳方式是通過抖音、快手等社交媒體平臺主動傳播電影精彩片段剪輯,有的電影基本上在社交平臺已經將電影內容“劇透”完,通過精彩片段吸引新觀眾已經成為許多電影默認的營銷方式。從保密電影內容角度分析,指責普通分享行為涉嫌泄露電影劇情的論點顯然站不住腳。此外,“屏攝”和“盜攝”存在明顯區分,“盜攝”是受經濟利益影響的盜版行為,“屏攝”基本沒有主觀惡意,是不少觀眾心中默認的普通分享行為。多位專家也表示,正常分享行為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盜攝,將普通的“屏攝”一律批評成“盜攝”,也在無形中將普通觀眾拒之門外。
普通“屏攝”行為不觸犯法律,但薛之謙作為公眾人物,將“屏攝”內容發布到社交平臺,無疑會帶來一定負面影響。首先,薛之謙擁有大量粉絲,他在社交平臺分享“屏攝”電影畫面,會給粉絲帶來誤導,一些不太理智的粉絲可能會效仿并洗白該類行為,損害電影生態。其次,電影頻繁被盜版此前一直是中國電影發展的痛點,薛之謙作為歌手,卻缺乏版權意識,隨意發布“屏攝”的電影畫面,不尊重電影原創,這類行為不觸犯法律,卻觸及公共道德底線。此外,電影院“屏攝”難免會產生亮光,也會影響他人觀影體驗,屬于不文明觀影行為。
網絡關于“盜攝”的說法眾說紛紜,對于普通網民來說,這次爭論在無形中推動“盜攝”行為邊界的確立和科普,公眾在這次討論中對電影著作權的保護意識有了更多認識,有利于社會共識的形成和對觀眾文明觀影意識的培養。